(四)业绩成果材料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28.荣誉证书、奖励证书、专家称号、科研项目【课题】(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和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五)论文著作材料29.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期刊版权页、论文正…
(四)业绩成果材料
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
28.荣誉证书、奖励证书、专家称号、科研项目【课题】(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和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论文著作材料
29.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期刊版权页、论文正文等。
30.著作(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内容(佐证本人参与度的代表性内容)等。
二、组卷要求
(一)申报人员使用全市统一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在左上角空白处按申报专业类别粘贴不同颜色的不干胶标志。满25年乡村教师、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申报,由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统一在右上角加盖“乡村特教25年”或“防疫一线”蓝色长条章。
(二)除评审表、一览表外,其它材料用A4纸胶装成1册。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分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三)装订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册封面。申报卫生、中小学系列(专业)的装订册封面与其他系列(专业)有所区别,工作中注意避免混淆,其中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学校名称如不能准确界定是中学还是小学,则需要在校名后加以注明。
(四)呈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规范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